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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美加征关税排除清单扩容 涉及医用物资和高端制造零部件
来源:网络 | 作者:网络 | 发布时间: 2020-05-25 | 1022 次浏览 | 分享到:

疫情冲击下,全球贸易告急。这一背景下,近来中美经贸互动频繁。5月12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布第二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清单,对包括医用消毒剂、光通信设备的激光首发模块在内的79项商品,自2020年5月19日至2021年5月18日,不再加征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表示,将对已加征的关税税款予以退还,相关进口企业应自排除清单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按规定向海关申请办理。

相较于第一次排除清单,本批清单涉及产品有所增加,主要涉及医用消毒剂、重组人胰岛素及其盐等防疫物资与原料药产品,还有多项高端制造业的上游零部件产品,例如单晶硅片、半导体晶圆制造用自粘式圆形抛光垫、永磁直流发电机、机载雷达等。

去年9月11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首次发布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清单。截至目前,针对第一批、第二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我国共分四次对150项产品进行了关税排除,覆盖农业、医疗、化工、高端制造等多个领域。

此次关税排除也被视为对美方关税排除的积极回应。5月以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陆续公布了针对2000亿和3000亿美元中国产品加征关税的第27和28批商品排除清单,新增了154项排除产品,涉及医用塑料水壶、医用一次性塑料识别腕带等产品。

5月8日,中美经贸磋商牵头人时隔数月再次通话。通话中,双方表示应加强宏观经济和公共卫生合作,努力为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的落实创造有利氛围和条件,推动取得积极成效。双方同意保持沟通协调。

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国际贸易研究部主任赵萍表示,中美签订第一阶段经贸协议后,本着契约精神履行协议内容,中国连续出台关税排除政策,为中美贸易营造了良好环境。

海关总署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中国自美国进口农产品355.6亿元,增长1.1倍,其中进口大豆781.4万吨,增加2.1倍,总价值218.8亿元,增长2.1倍。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李魁文此前表示,随着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的逐步落地,双边经贸出现了一些积极的因素,尤其是近期部分自美进口商品出现了良好的增长势头。

在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看来,疫情之下,中美更应该加强合作。中方出台排除清单,释放了善意,体现了中国市场开放的决心。“此次排除清单涉及的产品体现了中美之间产业链的互补,显示了中美之间有很多合作空间。”

赵萍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此次排除清单多为中间产品、零部件和抗疫物资。实行关税排除,有利于中美经贸规模回升,同时也有利于降低进口成本,支撑国内供应链恢复。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方面表示,对于未列入第一批、第二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清单的商品,企业还可申请市场化采购排除。在今年2月官方披露的可申请市场化排除清单中,共列有近700项产品,包括牛肉、猪肉、大豆、玉米等农产品,以及木材、钢管、化学物品、医疗器械和电子元件等。

白明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市场化采购排除是对一般排除的补充,将企业意愿纳入排除范围的考虑,以降低对美反制成本。

据了解,拟签订合同或已签订合同从美国采购并将进口相关商品的中国境内企业,均可作为申请主体,按要求通过排除申报系统填报并提交排除申请,即报关单中“境内收货人”。在通关中适用排除措施的原则上应为与申请排除主体一致的“境内收货人”,对外贸易合同中进口代理方(外贸代理公司)可作为“境内收货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