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就意味着缺乏法律意识么?
前文已经谈到,是否拥有专利,其实和一个企业能否实施某项技术没有太大关联,有的企业以商业秘密的方式持有技术,没有专利同样进行生产销售,申请专利只是意味着别人不论通过什么途径掌握了这项技术(哪怕是自己独立研发的),在法律上也不能再用。
这里面其实隐含了一个问题,如果别人以同样的技术(可能是自己独立研发,也可能是其他来源)申请了专利,那么你还能用这项技术么?按照我国的专利法,只要你能证明他人申请之前你已经有了这个技术,那么,在原范围内你接着用,没问题。但是,如果是他人先申请了专利,即便你的技术是独立研发的,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你也不能再用这项技术了。专利的最初意思其实就是垄断,只让一个人在一定期限内用某一项技术,其他人一概不许用,哪怕你真正是独立研发出来的。专利的游戏规则就是赢者通吃,其他人独立研发也没用了。
这种背景下,有时先把技术申请专利比把技术弄得彻底成熟更为重要,因为如果你把技术弄得更成熟之前别人把专利先申请了,意味着你白忙活了。所以,你能不能用某项技术,核心问题不是你是否拥有某项技术的专利,而是该技术不能侵犯他人的专利。
现代企业进行研发前通常要进行专利检索,尽量在自己技术发展道路上绕开他人的专利;也要进行必要的专利布局,在自己的技术发展道路上抢先申请一些专利防止他人抢注,甚至在竞争对手可能的发展路上抢先申请专利。专利游戏其实就是“走自己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甚至是“俺不走的路,偏偏也不让你走”。于是专利抢注成为一种风气,这导致现代社会专利密密麻麻犹如丛林,有些行业,想绕过别人已有专利谈何容易?一个电子产品里数以千计的技术,保不齐就会和别人的专利冲突;有的领域,生产产品想做到专利不侵权根本不可能,唯一能够避免专利侵权的方法就是不生产。
资料图来源:视觉中国
因此,很多现代高科技大公司之间,通常有着互不对对方专利侵权起诉的谅解备忘录或者互相进行交叉许可。因为大家都要生产,保不齐什么时候就侵了对方的专利权。而某些不生产只持用专利的企业,像高通,就牛了,因为他不生产,所以自己不会侵犯别人的专利权,所以可以坐地起价把专利许可费要得很高;而几年前,某手机业巨头出售了其实体生产业务,江湖传言其专利费立马涨了十倍,因为其本身再也不会侵犯其他公司的专利权了,因此可以坐地起价。
总之,现代高科技生产型企业,在专利丛林面前,真正能做到完全不侵犯他人专利权的少之又少,专利侵权还真和法律意识没太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