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贸易战中,美国能真正运用专利技术优势么?
前些天看某些文章分析中美贸易战,分析美国人一大杀手锏是美国不再允许其企业授权中国使用某些技术。这一点真把我逗乐了。
前文已经谈到,专利申请授权其实就是一个“公开换保护”的过程。一项技术,一旦授予专利,必定是公开了的。都公开了意味着中国企业早就在事实上有可能掌握了该技术,只是法律上不能用而已。事关国运的贸易战中,中国企业不获得你美国企业授权,就不能运用自己已经掌握了的技术了?荒唐!
且不说都大打贸易战了,双方的法律保护还会不会继续(挑起贸易战其实美国本身就有违法嫌疑),就算那是专利法还在发挥作用,咱们的专利法中还有一种制度叫强制许可,也就是在某种情况下,中国是可以在中国境内将美国人在中国申请的专利强制许可给中国企业的。目前由于一些特殊原因,中国还没咋用过这制度,但咱们的邻居印度在这方面豪不含糊,经常强制许可欧美的药品专利给印度人自己生产,这也是为何印度药价能比中国便宜很多的真实原因。
当然,理论上专利是“公开换保护”,18世纪的英国甚至要求技术的公开程度一定要到同行业其他熟练工能够仿制,才能获得专利,但现实中,一般滑头点的企业都会在专利申请中尽量少公开、多获取保护,一些娴熟专业的专利申请代理人在撰写专利申请时也确实能往这个方向靠近。而且有些专利是和技术秘密配合使用的。所以,看到人家公开的专利,你也未必能仿制到同样水平。但看到别人公开的专利后,至少你的后续研发成本低了很多,在巨人肩膀上总是能站得更高。所以美国是否禁止其企业对中国专利授权,还真不是一个太大问题。
不过话说回来,我们还是需要正视中美之间在某些领域的技术差距的。但这些技术差距,恰恰是专利中没有体现出来的那部分,就是“know-how”(技术秘诀)。这种技术美国人不公开,中国人无从得知,必须自己研发;但因为没有专利权拦路,中国人自己研发也没有法律障碍。恰恰是这种领域,其实中国科技进步很快,如歼20的出现。另外一种,就是公开了技术方案你也做不到的,如某项产品的制造需要超级优秀的工人或者极为精密的机床等生产设备。